生态环境厅是干什么的
生态环境厅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,拟定相关政策、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2. 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,包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。
3. 监督实施减排目标,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。
4. 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,审批和监督相关项目。
5. 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,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防治管理制度。
6. 指导和协调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监督核与辐射安全。
7.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、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。
8.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。
9. 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,推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。
10. 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,推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。
11.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、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。
12.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生态环境厅致力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,并通过各种措施减少污染和生态破坏,以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健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