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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

根据提供的信息,以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点:

### 报名

- 考生报名资格条件、报名时间、报名办法遵循自治区教育厅等相关单位的通知。

- 考生在报名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,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。

### 考生电子档案

-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的主要依据,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、照片、身份证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、综合素质评价、体检信息、志愿信息和高考成绩等。

### 文化课考试科目

- “普通类”招生计划:语文、数学(文史类/理工类)、文科综合/理科综合、外语(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)。

- “单列类”招生计划:语文、数学(文史类/理工类)、文科综合/理科综合、外语或民族语文。

### 录取批次设置

- 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次、国家及地方专项、南疆单列、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、高校专项计划批次、本科一批次、国家及地方专项、南疆单列、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、本科二批次、高职(专科)提前批次、高职(专科)批次共8个批次。

- 安排有征集志愿环节,以适应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。

### 其他规定

-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。

- 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:高考统考成绩 +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+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+ 地方和学校考试(考查)。

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而来,具体细节和最新变动建议访问新疆招生网或咨询当地教育考试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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