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纠纷的举证期限是多久
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根据案件类型和程序有所不同:
1. 离婚一审普通程序 :
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。
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同意减少举证期限,但不得低于十五日。
2. 离婚简易程序 :
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。
如果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,法院应补足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。
3.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的举证期限 :
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,法院应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。
4. 二审案件的举证期限 :
不得少于十日。
5. 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限 :
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具体期限,并经法院准许。
6. 证据交换日的举证期限 :
如果法院通过组织证据交换进行审理前准备,则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。
7. 延长举证期限 :
当事人在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,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。
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举证期限,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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